DB44/ 765-2010
广东省
有更新版
广东省
有更新版
基础信息
- 标准号
- DB44/ 765-2010
- 发布日期
- 2010-06-09
- 实施日期
- 2010-11-01
- 制修订
- 制定
- 中国标准分类号
- Z60
- 国际标准分类号
- 13.040.40
- 批准发布部门
-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- 行业分类
- 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
- 标准类别
- 环保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28979-2010
备案公告:
2011年第1号(总第133号)
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用于生活和生产的燃煤、燃油、燃气热水锅炉、蒸汽锅炉和热载体炉, 除煤粉发电锅炉外的单台出力不大于45.5MW(65t/h)的燃煤、燃油、燃生物质的发电锅炉。 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 度限值。适用于现有锅炉的排放管理,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设计、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及其建成后的排污管理。
起草单位
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、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
起草人
刘红卫、刘乙敏、张永波、张文斌、卢欢亮、李恒林、刘剑筠、王明旭、张晖、廖程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