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44/ 2050-2017
广东省
现行
广东省
现行
基础信息
- 标准号
- DB44/ 2050-2017
- 发布日期
- 2017-08-30
- 实施日期
- 2017-10-01
- 制修订
- 制定
- 中国标准分类号
- Z75
- 国际标准分类号
- 13.060.30
- 技术归口
-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
- 批准发布部门
-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- 行业分类
- 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- 标准类别
- 环保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60865-2018
备案公告:
2018年第12号(总第228号)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淡水河、石马河流域范围内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要求。适用于向淡水河、石马河及其支流直接排放污水的纺织染整、金属制品(不含电镀)、橡胶和塑料制品业、食品制造(含屠宰及肉类加工,不含发酵制品)、饮料制造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6类重点控制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、石油类等4种水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起草单位
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、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。
起草人
任明忠、曾东、齐剑英、丘锦荣、吴对林、郑晶、房怀阳、张恒军、谢宏琴、 卢映芳、付建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