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35/ 323-2018
福建省
现行
福建省
现行
基础信息
- 标准号
- DB35/ 323-2018
- 发布日期
- 2018-12-03
- 实施日期
- 2018-12-15
- 制修订
- 修订
- 代替标准
- DB35/ 323-2011
- 中国标准分类号
- Z60
- 国际标准分类号
- 13.020.40
- 技术归口
-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
- 批准发布部门
-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- 行业分类
- 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- 标准类别
- 环保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62602-2019
备案公告:
2019年第3号(总第231号)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、排放控制要求、排放管理要求、监测要求和标准实施与监督。
本标准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。
起草单位
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
起草人
黄全佳、魏育、张宇、胡军、王坚、陈文田、林云萍、黄厔、吴艳聪、刘艳英、郑堰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