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34/ 3527-2019
安徽省
现行
安徽省
现行
基础信息
- 标准号
- DB34/ 3527-2019
- 发布日期
- 2019-12-25
- 实施日期
- 2020-01-01
- 制修订
- 制定
- 中国标准分类号
- Z 77
- 国际标准分类号
- 13.060.30
- 技术归口
-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
- 批准发布部门
-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- 行业分类
- 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- 标准类别
- 管理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68717-2019
备案公告:
2019年第5号(总第233号)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农村(不含乡镇政府驻地)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、监测和监控要求,
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 500 m3/d 以下规模(不含)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
及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。
起草单位
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
起草人
匡武、王翔宇、海子彬、宗梅、程丽萍、吴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