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4403/T 173-2021
深圳市
现行
深圳市
现行
基础信息
- 标准号
- DB4403/T 173-2021
- 发布日期
- 2021-07-15
- 实施日期
- 2021-08-01
- 制修订
- 制定
- 中国标准分类号
- A16
- 国际标准分类号
- 03.080.99
- 技术归口
-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- 批准发布部门
-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- 提出部门
- 深圳市视光学会
- 行业分类
- 公共管理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
- 标准类别
- 管理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83465-2021
适用范围
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相关的机构,含学校、培训机构、医疗机构、眼镜门店、视光中心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近视防控技术产品生产商及经销商等。
起草单位
深圳市视光学会、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儿童医院、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、北京大学深圳医院、深圳市人民医院、深圳市博士视觉健康研究院。
起草人
廖素华、王幼生、汪建涛、范勤、张玲、窦晓燕、杨浩江、李金瑛、成洪波、司马晶、钟晖、罗小玲、蔡莉、戴珏如、严宗辉、邓宏伟、吕秀芳、王蔚、詹玉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