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34/T 3321-2019
安徽省
现行
安徽省
现行
基础信息
- 标准号
- DB34/T 3321-2019
- 发布日期
- 2019-02-01
- 实施日期
- 2019-03-01
- 制修订
- 制定
- 中国标准分类号
- Z 51
- 国际标准分类号
- 13.02
- 技术归口
- 安徽省水利厅
- 批准发布部门
-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- 行业分类
- 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- 标准类别
- 方法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63992-2019
备案公告:
2019年第3号(总第231号)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的术语和定义、评价方法、指标和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工作,评价对象为安徽省境内市、县(市、区)城
市建成区。
起草单位
安徽省(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)水利科学研究院、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、
池州市水务局、蒙城县水务局
起草人
夏小林、黄光谱、刘旦旦、张卫、汪邦稳、龙昶宇、张世杰、赵黎明、朱昊宇、张
靖雨、袁先江、许浒、曹秀清、王旭光、章彭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