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14/ 1929-2019
山西省
现行
山西省
现行
基础信息
- 标准号
- DB14/ 1929-2019
- 发布日期
- 2019-11-01
- 实施日期
- 2020-05-01
- 制修订
- 制定
- 中国标准分类号
- Z60
- 国际标准分类号
- 13.020.40
- 技术归口
-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
- 批准发布部门
-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- 行业分类
- 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- 标准类别
- 管理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68444-2019
备案公告:
2019年第5号(总第233号)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、污染物监测要求、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。
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,以及锅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/h及以下蒸汽锅炉以及65t/h以上非发电蒸汽锅炉,以燃油、燃气、燃生物质为燃料的各种容量的蒸汽锅炉(含发电);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、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。
起草单位
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。
起草人
闫函、张保会、高喜宽、党晋华、贾宁、董新春